合資買房屋會衍生的問題跟解決方法~~房貸投資法拍屋
分類:房地產法拍屋
2008/06/05 10:10
1.共有的話不須要擔保人.反而需要一位監證人.!或公証人!用監證或公證方式保障你們的權利..所以兩個人並不需要互相擔保.且具有公信力!!!2.像妳們共同持有..不管用甚麼方式也可能無法適用行政院提出的優惠方式. 因為你們不管用任何一方誰敢把權利全部登記在對方名下嗎?3.因為行政院釋放出這個利多 只是個大剛...細節部份還再研擬所以將來有甚麼配套措施可以鎖定我的部落格!!!!!我们會隨時公告政府的優惠措施 因為這次它發表的辦法我們看起來模擬兩可4.其實如果我是你的話 依以上的案例我為了保障權利又不跟對方為和夥出資撕破臉唯一的方式是用信託法 你的例子適用自益信託 也就是找一個你能信任的人把你占有持分的範圍 全部信託給他 他(委託人)擁有你信託財產的處分 管理 受益....等等 若將來你跟合夥得朋友財產遇到糾紛甚至法院拍賣(強制執行法)都無法對抗你的自益信託 自益信託很簡單若你需要我有範本 且又花不了甚麼錢時效行又長!5.以目前行政院草擬的方案 你們並不適用這個配套措施 不過看在我們眼裡它還是有漏洞..可以搭配適合 不過 這一切還是要等細節公佈後我們才知道怎麼解套!!!6.房屋做出租用~以出資比例分攤所得跟應該扣繳的費用維修萬一有一天A急缺錢需要將房屋售出??? 你們可以先聲明若有以上情況發生該怎樣做處置 分配 如出租 或出售 價金在多少金融以上 契約效力始得發生 若單純租賃 打上一份租賃爭議協調成立書 聲請法院公證 效力始得產生 但會引發將來報稅的問題 以上類似的契約若不懂可委請地政士辦理 或者法院都設有服務處及公益律師 像這種案件辦理對你會有‘比較保障. 若還有問題歡迎到我部落格留言 祝你心想事成 天天開心
參考資料 朱世陽夢中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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